爱家专讯

天水围湿地公园系列压轴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Wetland Seasons Bay」陆续交楼

新鸿基地产(新地)深明每位买家对物业质素尤其关心,一直从用家角度出发,为住户带来舒适写意的居所。最近新地陆续为两个住宅项目的业主安排交楼,其中一个便是位于天水围湿地公园系列压轴发展项目第1期和第2期「Wetland Seasons Bay」。

坐拥优美自然环境

由新地精心规划的Wetland Lot No.33 Development发展项目(「发展项目」)共分三期发展,项目的整体布局与座向匠心独运,湿地公园景观一览无遗A,尽享低密度的生活空间,更可远眺深圳湾及南山区的繁华盛景A,信步可达轻铁湿地公园站,配合完善社区生活配套B,坐拥得天独厚的地理及环境优势。发展项目第1期和第2期「Wetland Seasons Bay」均由帝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为确保物业品质,新地由物业兴建初期已进行严密监控,并不断引入新科技,借此提升各方面的质素,例如住户只需透过屋苑的专属流动应用程式C,以智能手机向上门探访的亲友传送QR code作为电子访客通行证,即可进出住宅大堂及住户所属楼层,方便又快捷。此外,帝誉特意在每个楼层设置废物源头分类箱,并会协助住户透过环境保护署推展的减废回收项目,以「绿绿赏」智能积分卡D赚取电子积分及兑换礼品,为住户带来绿意悠然、写意自在的生活体验。

会所设施动静皆宜

项目附设私人会所「Club Seasons by the Bay」E 连户外绿化园林,设计灵感源自湿地四季,园林装饰及布局皆以湿地为蓝图,设施动静皆宜,例如提供多元化健身器材的24小时健身室E、儿童专属玩乐小天地E,更有高逾31米的空中会所E、接连户外平台的多用途活动室E,休闲设施不假外求,一家人随时随地都能享受温馨家庭乐。

备注:

A 上述仅为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周边环境的大概描述,并不代表所有单位同时享有相关景观。所述景观受单位所处层数、座向及周边建筑物及环境影响,并非适用于所有单位,且周边建筑物及环境会不时改变。卖方对景观及周边环境并不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B 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的周边环境、建筑物及设施可能不时改变,卖方对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的周边环境、建筑物及设施并不作出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卖方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C 管理服务及其他上述服务将由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其他合约聘用的第三者公司所提供。管理人或合约聘用的第三者公司可自行决定就其管理服务或其他上述服务之收费、使用条款、营运时间及服务期限,惟须受公契、服务合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所订立的条款规限。流动应用程式仍处于开发阶段,其功能及覆盖的服务可能不时作出修改、增加、删减或调整,而毋须事先通知买方。流动应用程式于第1期及第2期入伙时可能未必能即时启用。以上资料并不构成或不应被视作为卖方对任何有关设施及/或服务的使用、操作及/或提供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明示或隐含)。

D 「绿绿赏」智能积分卡的资料来源自环境保护署之香港减废网站:www.wastereduction.gov.hk/tc/community/crn_intro.htm,资料撷取日期为2022年8月12日,内容仅供参考。

E 「Club Seasons by the Bay」为发展项目的住客会所,会所/康乐设施于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入伙时未必能即时启用。部分设施及/或服务属于或位于发展项目其他期数,于该期数并未落成及准备妥当前不可使用。部分设施及/或服务以政府部门之审批同意或许可为准,使用者或需另外缴费。本广告/宣传资料内出现的宣传名称,将不会在住宅物业的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转让契或任何其他业权契据中显示。本广告/宣传资料内所述之设施名称待定,所有名称未必与会所日后启用时的设施名称相同。卖方保留一切修改以上及一切未列举之设施、设计、收费及用途权力,毋须事先通知任何买家。买家切勿依赖此广告作任何用途或目的。

F 发展项目四周将会有其他建成及/或未建成之建筑物及设施,且区内及周边环境、建筑物及设施会不时改变,卖方对发展项目之景观、区内及周边环境、建筑物及设施并不作出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G 卖方建议准买家亲身到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H 以上图片不构成或不应被视作为任何有关会所之实际设计、布局、间隔、规格、建筑、位置、特色、图则、装置、装修材料、设备、家具、装饰物、植物、园艺及其他物件或其周边地方、设施、建筑物或构筑物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明示或暗示)。卖方并不承诺或保证(不论明示或暗示)以上所有经电脑修饰图片内的内容或其任何部分依据会所之实际高度、用料、设计、用途、状况或建筑制造,落成后之详情亦可能与本广告所述者有所不同。卖方保留其修改及改变会所或发展项目之设计、规格、特征、图则、用料和用途及其他设施、部分和地方之绝对权利,事先毋须通知任何买家。买家切勿依赖此图片作任何用途或目的。有关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售楼说明书。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内的设施及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终批核为准。会所、园景花园及康乐设施之开放时间及使用受相关法律、批地文件、公契条款、会所使用守则及现场环境状况限制。发展项目会所/园景花园/康乐设施于发展项目入伙时未必能即时启用。部分设施及/或服务以政府部门之审批同意或许可为准,使用者或须另外缴费。

发展项目期数名称:Wetland Lot No.33 Development发展项目(「发展项目」)的第1期(「第1期」)(第1期中住宅发展项目的第2A座、第2B座、第3A座、第3B座、第5A座及第5B座、别墅RV10及别墅RV11、别墅WV1至别墅WV3及别墅WV5至别墅WV9称为「Wetland Seasons Bay」);发展项目的第2期(「第2期」)(第2期中住宅发展项目的第1A座及第1B座、别墅RV1至别墅RV3、别墅RV5至别墅RV9称为「Wetland Seasons Bay」)|区域:天水围|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的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湿地公园路1号|卖方就发展项目第1期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www.wetlandseasonsbay.com.hk|卖方就发展项目第2期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www.wetlandseasonsbay2.com.hk|查询热线:(852) 3119 0008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象。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本广告╱宣传资料及其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卖方:国集有限公司|卖方的控权公司:Silver Wind Developments Limited、Time Effort Limited、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的认可人士:赖志良|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份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亚设贝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的承建商:骏辉建筑有限公司|就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胡关李罗律师行、孖士打律师行、张叶司徒陈律师事务所|已为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已为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Sun Hung Kai Properties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第1期及第2期的资料。|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本广告由卖方发布或在卖方的同意下由另一人发布。|印制日期:2022年8月22日

以上图片于2022年7月26日在发展项目会所拍摄,并经电脑修饰处理,仅供参考。(F,H)
以上图片于2022年7月26日在发展项目会所拍摄,并经电脑修饰处理,仅供参考。(H)
以上图片于2022年7月8日在发展项目会所拍摄,并经电脑修饰处理,仅供参考。(F,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