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守則

本守則對由新地會有限公司經營之「新地會」(簡稱「本會」)之所有會員均有約束力。會員包括普通會員、星級會員及本會不時招募之其他種類的會員,經此申請表格申請成為本會會員,申請人即同意受本會員守則(包括不時生效之條款及條件)約束。

會籍

會員必須年滿 18 歲。

所有會籍申請或續期須經本會批准;本會有絕對酌情權批准或不批准有關申請及續期,無須作任何解釋。

會籍的有效期為本會不時指定的年期。

本會有絕對酌情權按照任何期限或方式延續會籍。在對上述條文沒有任何影響的情況下,當會員會籍續期時,會員必須應本會要求,證明其符合本會會員之資格,並提交本會所須之證明文件,以供批核。

會員對本會之組織、運作或管理無投票權,亦對本會之任何財產無任何權利或追索權。本會之會籍不得轉讓。

會員證

每位會員於其會籍申請及續期被接納後,將獲本會發出一張會員證及延續會員證(各自簡稱「會員證」)。新會員於收到會員證後應立即於證上簽署,而會員證上之簽名須與申請表上之簽名相同。

會員證在任何情況下均為本會之財物,本會有權隨時撤銷該證之效力及 / 或終止會員之會籍,而無須給予任何理由。本會亦有權要求會員歸還會員證予本會。

會員證祇供獲發該證之會員使用,不得轉讓。會員於享用本會所提供之設施及服務時,須於被要求時出示會員證作為其會籍的證明。

倘若會員證遭遺失、損壞或被竊,須立即通知本會。本會補發新證,可收取費用。

設施及服務

會員於被批准入會後,即有資格接受及享有本會提供之設施及服務,惟須先得到本會之邀請及接受本會於提供該等設施及服務時訂明之任何特定條款及條件限制。有關對會員作出之邀請,本會有絕對酌情權。

本會有絕對酌情權於不同條件下,提供設施與服務予不同類別之會員。

本會有絕對酌情權隨時終止任何設施或服務之提供及 / 或其運作,而無須向會員發出通知或給予任何理由。

本會就任何人士包括任何商人或店舖拒絕承兌會員證與及商戶所提供之貨品及 / 或服務,概不負責。

會員不得利用本會或本會提供之設施、服務、資料或文件作任何商業、不道德或不合法用途。

本會之責任

除非由於本會或其僱員或妥為授權代表之疏忽或過失,本會無須為任何因會員之會籍或與會籍關連而直接或間接導致或引起任何性質之損失、索償、費用、收費或支出,向任何會員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責任 或法律責任。

會員償付費用

本會保留權利向會員收取費用,作為償付本會按會員要求提供及/或送付任何資料或文件時所引致之費 用或支出。

更改會員守則

本會有絕對酌情權不時更改本會員守則,並以其認為合適之任何方式通知會員任何上述之更改。 除非會員證在更改生效並載明於向會員通知之日期前被歸還本會以便註銷,否則會員須受該等已更改之守則約束。

退會

任何打算退出會籍之會員應於最少 7 日前以書面預先通知本會,表明其意向,並將會員證隨同退會通知,以掛號函件寄回本會。

開除會籍

本會倘若認為任何會員之行為對本會有損或與本會之利益相違或違反任何會員守則,本會可開除有關會員於本會之會籍,而本會之決定為最後及終局性的。

被開除會籍之會員停止擁有會籍所授予之任何權利、福利或優惠,而且不再有權接受及享有本會提供之設施及服務。被開除會籍之會員於收到開除會籍之通知後須立即向本會交還會員證。

本會終止運作

新地會有限公司有絕對酌情權於任何時候終止本會之運作而無須向會員發出通告或給予任何理由。於本會之運作被終止以後,會員之一切權利及優惠即告終止,而全部會員應在接到本會運作終止之通知後立即向本會交還會員證。於任何情況下,會員不得亦不能因本會終止運作而向本會、新地會有限公司之董事、股東或管理人員提出任何性質或在任何情況下引致之索償或要求。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每一位申請會籍之人士必須提供此申請表格內所要求之全部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訂明非必須提供者除外),以便本會考慮其申請。若申請人未能根據要求向本會提供該等資料,可能導致本會無法處理有關 申請。如申請獲批准,在會員之會籍有效期間,本會可收集進一步之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

申請人或會員之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可被本會用作促進或與下列有關之所有或任何用途:
(a) 處理會籍之申請;
(b) 核實提供予本會之資料;
(c) 為本會及 / 或新鴻基地產進行研究及 / 或分析;
(d) 不時向會員提供關於新鴻基地產集團的資訊,包括新鴻基地產集團為會員提供的產品、設施、服務及其他優惠、獎賞及其他得益的資訊並且為會員匯集及安排該等產品、設施、服務及其他優惠、獎賞及其他得益(參閱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e) 就本會及 / 或新鴻基地產集團對會員或一般顧客所提供的設施、服務及 / 或產品,及作出評估及改進;
(f) 促進會員與本會間的溝通,並鼓勵會員就其對本會及 / 或新鴻基地產集團之設施、服務及 / 或產品之需要及期望作出回應;
(g) 為確定會員享用本會及新鴻基地產集團產品、設施、服務及其他優惠、獎賞及其他得益的資格,並考慮會員的需要,而將會員個人資料與會員先前提供給新鴻基地產集團的所有個人資料加以比較;
(h) 履行任何適用法律下要求披露之規定;
(i) 任何經申請人或會員不時同意之其他用途。

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新地會有意使用閣下在本申請表格中提供的所有資料,包括閣下的姓名、聯絡資料及閣下在問卷中的回覆進行直接促銷。直接促銷可以關於新鴻基地產集團或新地會,包括: (i) 香港和世界各地由任何新鴻基地產集團成員擁有或發展,或由任何新鴻基地產集團成員任銷售或租賃代理的地產物業(不論住宅、商業或工業樓宇,並包括泊車位),以及由金融機構為購買或租用該等物業而提供的貸款安排,(ii)由任何新鴻基地產集團成員擁有、營運或管理的商場及酒店,包括位於該等商場及酒店的商戶及店舖提供的貨品、服務、設施及活動,以及(iii)由任何新鴻基地產集團成員提供其他種類的貨品、服務、設施及活動包括物業管理、建築、保險、金融服務、電訊、資訊科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運營和管理、港口業務、運輸和物流、廢物管理、教育、招聘、獎賞/獎勵/優惠計劃、企業社會責任活動,及慈善和非牟利的事務。新地會需要閣下的同意方可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閣下提供之個人資料將只會被披露或轉移往與上述目的相關及合理而必要之單位。

新鴻基地產集團指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及任何由其直接或間接持有最少50%已發行股本的公司。

每一位會員均有權根據《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第486章)的規定,要求查閱或更正閣下之個人資料。如有任何查閱或更正資料要求,可向本會資料保障主任提出,其辦事處位於香港港灣道30號新鴻基中心45樓。(電話:852-28287878   傳真:852-28278804   電郵: shkpclub@shkp.com)


新地會感謝會員長期支持,我們不時與會員分享新鴻基地產集團及新地會的各種最新資訊。如閣下不願意收取新地會的直接促銷材料及/或資訊,可以向我們發出書面通知,郵寄至香港港灣道30號新鴻基中心45樓新地會資料保障主任收、電郵至shkpclub@shkp.com、或傳真至852-28278804,或致電新地會熱線 852-28287878。

即使閣下選擇日後不收取我們的直接促銷材料及/或資訊,我們亦會依舊尊重閣下之會籍,以便閣下能繼續享受更多的會員福利。你可以透過本會網頁或張貼於新鴻基地產集團旗下不同地點的通告得悉本會其後的優惠訊息。

適用法律

本守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解釋。

管轄文本

本守則之英文文本及中文文本在文義上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修訂於2017年11月]